如何向哈萨克斯坦公司追讨欠款:外国债权人分步指南
您在哈萨克斯坦的买方或合作伙伴不按合同付款?您无需前往哈萨克斯坦也能追回欠款。以下是我办理此类案件的步骤。
1. 核对文件
法院依据书面证据。请准备:
- 合同(供货、承包或服务合同)及其附件;
- 发票、送货单、CMR 运单、完工验收单;
- 付款或发货凭证;
- 与债务人的往来通信,包括其承认欠款的即时通讯记录。
外文文件需要为法院翻译成哈萨克语或俄语。
2. 查看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
如果合同有仲裁条款(例如在伦敦、斯德哥尔摩或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国际仲裁中心仲裁),争议由该仲裁机构审理,而不是国家法院。如果没有此类条款,对哈萨克斯坦公司的诉讼通常向被告所在地的哈萨克斯坦法院提起。
3. 调查债务人
开始工作前,我会核查公司是否仍在经营、是否有财产、账户和营业额、是否处于破产程序。这可以判断最终能否拿到真金白银。
4. 发送催款函
催款函常常无需诉讼就能促成付款。如果合同规定了强制性诉前程序,未经该程序提起的诉讼会被法院退回。
5. 出具授权书
委托律师的授权书在您所在国家的公证处办理,并附海牙认证(哈萨克斯坦是《海牙公约》成员国)或经领事认证。我会发给您现成的文本。
6. 起诉并冻结账户
在起诉的同时,我会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: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和财产,防止其在诉讼期间转移资金。一审法院通常在两个月内审结。
7. 执行判决
判决生效后,法院签发执行令,由私人执行官执行:从账户扣划资金、对财产和收入强制执行,并可临时限制债务人负责人出境。追回的款项转入您的账户。
除本金外还可追讨
-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;
- 如无违约金,可依据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法典》第353条主张资金占用利息;
- 损失;
- 诉讼费用。
费用
文件分析及前景意见:500 美元。代理案件:欠款金额的3%至10%。法院国家规费:欠款金额的3%。可在首页的计算器中精确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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